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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国IV标准实施再推迟 或影响十二五环保指标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6日 10: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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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IV燃油标准或再被推迟。

  9月5日,在“国四标准顺利推进对策”论坛上,一些专业人士判断,由于今年7月1日国内石油公司并没有按标准供应国III柴油,也没有任何解释并说明何时能供应国III柴油,这有可能会导致中国进一步推迟实施国IV(国四)柴油车排放标准。

  此前,中国原定于今年1月1日对柴油车实施国IV排放标准,但由于油品标准制定和实施的落后,暂改为2012年7月1日和2013年7月1日分别对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实施国IV。

  由于迄今国内市场没有完全供应国III柴油,新推迟的时间表,可能需要进一步延期。中国环境科学院移动源污染控制室副研究员岳欣指出,国家的燃油“国四”标准没有实施,是一个很尴尬的事实。目前标准制定机制不完善,最后难以找到问责方。

  而燃油新标准实施时间的推迟,可能会使得十二五环保指标难以完成。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全国氮氧化合物需要比十一五末下降10%。而机动车排放占据了总排放量的30%,其中重型柴油车氨氮排放量占到汽车总排放量的70%以上。

  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董事会主席Michael Walsh指出,中国如果不继续有效管理机动车排放,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还会持续显著地增加。

  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不配套

  中国汽车燃油从“国I”到“国V”都有一定的时间表。

  例如,国III汽油标准实施时间为2010年5月1日,国III轻型汽油车标准实施时间在2008年7月1日,时间差距为1.8年。国IV汽油标准实施时间在2014年1月1日,国IV轻型汽油车标准为2011年7月1日,时间差为2.5年。

  国IV的柴油车实施时间在2011年1月1日,目前推迟为2012年7月1日和2013年7月1日,分别对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实施国IV。

  不少专业人士认为, 已经推迟的国四柴油车等实施时间必将进一步推迟。截至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和珠三角地区分别于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提前实施了国IV排放标准及相应的油品标准。

  南京提前实施国IV(2011年1月1日)的申请尽管已经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准,但由于没有国IV油品供应,却无法如期提前实施标准。因为清洁油品供应跟不上,有些地方想更快地提高排放标准,却无计可施。

  中国环境科学院专家岳欣认为,目前机动车的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是否配套,制约了中国国IV燃油的运用。

  在燃油标准的制订机制上,要求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专家组成的标准化委员会,参加制订和审判工作。但是目前石化部门的人员占90.1%的比重,汽车行业仅仅占2.3%,环保部门人士占据5%左右。

  “国三国四”燃油本来制订了一定的过渡时间,但是实际上在过渡期没有供油。同时过渡期没有明确的方案,时间、空间、措施步骤上没有明确的要求,由谁来主导也没有说明。

  中国石化科技开发部技术监督处副处长付伟认为,目前由于成品油价格机制没理顺,因为高品质的燃油价格贵,但是炼油企业的成本高,炼油企业亏损严重,加上新标准燃油的炼制需要巨额投资,这些制约了新标准燃油的推出。

  或影响十二五环保指标

  中国新标准燃油的推迟可能会影响十二五环保指标的完成。

  根据十二五规划,氮氧化合物排放需要在5年减少10%,不过,由于“国四”标准的推迟,可能会影响上述环保指标的完成。

  中国目前的机动车是氮氧化合物的重要污染源。无论是通过加严标准来减少柴油车新车排放,还是通过更换尾气排放处理装置来减少柴油车在用车排放,使用低硫柴油都是必要条件。

  “十二五”新增氮氧化物减排的约束性指标(机动交通是其重要排放来源),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氮氧化物在2010年基础上减排10%的指标能否达成,中国机动交通带来的严重污染、排放能否有效缓解,油品质量已经成了影响全局的“牛鼻子”因素。

  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任汤大钢认为,目前需要解决燃油和汽车标准不配套的问题。目前汽车厂家已经生产出国四标准的车,但是汽油难以供应。这说明,“第一我们要车油一体,解决污染问题,车和燃料要综合考虑。第二是油到车到,这是大原则。”

  汤大钢称,中国应该尽早实施更高标准的燃油高标准,越早越好,确保达标需要一系列监督管理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