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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购物卡消费推行实名制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8日 16: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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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商业预付卡规范管理工作会上获悉,从即日起,商务部门将督促我市各大商业企业逐步落实“预付卡三项制度”,即购卡实名登记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达到一定金额后须进行实名登记。

  据介绍,所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由大型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商业企业发行的、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企业中购买不特定商品和服务的磁卡、芯片卡、消费券等。

  “据统计,2010年年底,国内流通领域预付卡资金已高达10925亿元,交易笔数约为17.5亿笔,预计预付卡市场规模将保持30%以上的年均增长速度。”市商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单用途的商业预付卡的发行方式也越来越多,发行数量越来越大。与之相关的“卡腐败”、一夜卷款抽离等现象可能会愈演愈烈,对之加大监管力度很有必要。

  该负责人表示,为规范预付卡的发行秩序,我市将在商业企业发行预付卡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实名登记制度。该制度要求,凡购买记名单用途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的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企业进行实名登记。

  记者还了解到,在实行实名制的同时,我市还将逐步建立非现金购卡制度和限额发行制度。凡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同时,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