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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建设银行“同根相煎”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3日 1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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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日师出同门,今朝对簿公堂——这句话用在信达地产(600657)和建设银行(601939)身上真是恰如其分。一笔十年前的旧账,建设银行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将信达地产告上法庭?纷繁复杂的现象背后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利益博弈?《大众证券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对簿公堂

  9月9日,信达地产公告称,公司于9月7日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由于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北大青鸟有限公司(下称“北大青鸟”)拖欠建设银行贷款2.8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建设银行请求判令信达地产为北大青鸟所负债务提供的股权质押在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时间退回到十年前。2001年6月,建设银行与北大青鸟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建设银行向北大青鸟发放4.3亿元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为36个月。2002年11月,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鸟天桥”,信达地产重组的前身)与建设银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约定青鸟天桥将所持的新疆广电传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疆广电”)的全部股权9800万股,为北大青鸟上述负债中的98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提供质押担保。

  同根而生

  记者了解到,信达地产和建设银行之间颇具渊源,往上追溯甚至可以用“本是同根生”来形容。为了处置银行体系内庞大的坏账,经国务院批准,1999年开始相继成立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承接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其中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国家财政部出资100亿元成立,对接建设银行的不良资产。到了2010年,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改制成为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达地产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为信达资产全资子公司。换而言之,无论是信达地产还是建设银行,其最终控制人均为国务院。

  就是这么两家师出同门、有着深厚渊源的上市公司为什么会因十年前旧账翻脸、对簿公堂呢?“可能是因为信达资产酝酿H股整体上市的过程中,建设银行本想介入、但后受阻。”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笔款项拖欠了这么多年,建设银行之前为什么不来要账呢?”今年7月底,市场上传出信达资产正在引进战略投资者,并随后启动H股整体上市进程。然而此前一再与信达资产无限接近的建设银行,原本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的计划却被搁置。

  沉着应诉

  对于建设银行此次提出的要求,信达地产则是理直气壮地拒绝。

  信达地产表示,新疆广电股权质押事项发生在公司重组之前的2002年,而且公司目前尚未发现涉及该担保事项的会议记录、相关决议,也未发现在重组报告书和重组之前临时公告、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担保事项。此外,在重组交易中,公司与北大青鸟、北京东方国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国兴”)、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东方科技”)签订的《重组框架协议》也约定,北大青鸟、东方国兴、东方科技三公司中任何一个公司的义务,其他两个公司均承担连带履行责任,任何一个公司出具的承诺和保证,均为代表三个公司共同做出。任何一方违反其承诺或保证、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间接损失。

  《大众证券报》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