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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保单该如何处置:及时安排保单变更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4日 0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理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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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在对离婚后房产归属热议的同时,大家也应对离婚后的保单如何处理予以足够的重视,切不可随意中断缴费或是退保。

  文/本刊记者 张安立

  离婚后房产怎么分成了时下社会热议的话题,不过与之相比,保单却一直是离婚时最容易被忽视的资产。很多人可能从未想到过离婚后保单该如何处置,甚至一些怕麻烦的投保人会选择直接退保以除后患。

  据保险专家分析,不同家庭的保险购买过程往往有所不同,有的保险可能在婚前购买,一方独自完成缴费,婚后已经享受保险利益;有的则在婚后购买保险,夫妻共同缴费,离婚时可能缴费还未完成。

  每个家庭的保险组合也不尽相同,除了夫妻各自为自身投保的情况外,一些针对夫妻或家庭会选择共享式的保险产品,如被冠以“爱情保险”美名的夫妻联合人寿产品,以及仅用一张保单绑定全家保障的“全家保”等类型产品。

  可以说,随着保险的保障功能和理财功能日益被认可,保险已经在很多家庭的资产配置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保险专家认为,家庭成员应对保险资产多加重视,在婚姻发生变故时妥善处置,尚在缴费期的保单切不可盲目中断,更不应随意退保。特别是夫妻或家庭共享的保险产品往往有着物美价廉的特点,离婚后盲目退保不仅可能造成保障空白,更会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离婚不离保障

  婚后购买的保险,夫妻双方往往互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那么婚姻关系解除后,所购保险是否也会随保险利益的丧失而失效呢?

  其实不然,根据我国的保险法规定,只要是投保时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处于婚姻状态,即存在保险利益,就可以投保,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会影响这份保单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即便不对保单做任何变更,离婚对婚前所购买的保险效力是没有影响的,除非有证据表明可能发生道德风险或逆选择。

  实际而言,绝大多数人在离婚后不愿保留原保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特别是受益人等等关系,但为了减少“麻烦”而干脆选择退保了事并不是明智的选择。

  依据保险合同,大部分长期保险计划在缴费期内退保,消费者只能退回账户的现金价值而非所缴保费,提前退保会因此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针对家庭设计的“爱情保单”和“全家保”等类型的保险产品,本身在投保理念上就有着组合投保的高保障、低保费的优惠特点。如果退保后再各自投保,要想获得相同的保障额度可能要付出高10%~20%,甚至更高的保费。

  及时安排保单变更

  如果能够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继续以分摊保费的形式延续现有保障是最理想的选择。或者考虑到离婚后,为避免双方接触,可约定由一方将原本承担的部分保费一次性给予另一方。

  除此以外,消费者也可充分使用保险公司的保单变更服务,根据家庭和保险的具体情况,通过进行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的变更来延续保障,不可轻易让保单失效。

  身故受益人或投保人信息可能是离婚涉及的保险信息变更中最常见的两块,流程并不复杂,且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一般情况下,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字确认的《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连同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变更后的受益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带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进行办理即可。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委托授权委托他人办理。保单变更具体相关事宜,消费者都可以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的800客服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通常情况下,父母离异可从互为受益人变更为将子女作为受益人,特别针对一方提供长期抚养费的情况下,有必要其完善人身保险,并由此为子女成长建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