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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了十二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方案》明确从三方面推动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并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节能减排。
该负责人表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包括:一是节能重点工程,包括节能改造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形成3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二是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三是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方案》明确,要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项目实施主体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应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支持和引导。
关于推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该负责人表示,《方案》从多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一要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必须坚持高标准,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
二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将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完善退出机制,指导、督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中央财政统筹支持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三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四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基础上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发展核电,加快发展天然气,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1.4%。
五要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