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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今年经适房申请明起开始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9日 14: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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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高、购房难是困扰低收入家庭的一件头痛事。从明日起,备受关注的兰州市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开始接受住户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家庭或个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填写表格申请经适用房,申请时限为1个月,将于10月20日结束。这是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的。 

  为确保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根据《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公告,确定了此次城镇低收入者申请经适房的条件、范围、地点、时间及流程。

  凡在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四区”内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或个人,具备3项条件即可申请2011本年度的经济适用房: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二、申请住房的家庭或个人,属于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万元。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自9月20日至10月20日(除双休日、节假日,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五证”,即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兰州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经街道、区、市三级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颁发《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记者 赵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