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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股东未违反禁止减持窗口期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9日 21: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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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景网9月19日讯 太平洋(601099)周一晚间澄清,公司股东并未违反禁止减持股份窗口期的规定。

  今年以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股东分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

  针对媒体对于减持合法性的质疑,公司表示,公司4月22日发布2010年年度报告,8月25日发布201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一致行动人股东并未违反规定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减持股份。此外,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因此不适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禁止减持股份窗口期的规定。(全景网/尹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