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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政处罚将计入个人征信系统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1日 06: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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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吴敏)中国证监会昨日表示,证监会与央行之间就信用信息的共享、合作已启动。证监会和央行征信系统将联网共享。此后,因操纵市场、老鼠仓、内幕交易、信披违规等被罚信息将计入征信系统,证监会在证券期货监管执法中,也将使用政府版信用报告。

  证券期货监管信息纳入征信平台

  证监会此次与央行征信系统联网,是建设金融业同意征信平台的一部分。证监会负责人昨日指出,其中主要安排包括两方面。

  首先是证券期货监管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将纳入征信平台系统,包括三类公开信息将被收录,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信息,以及行业自律组织做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信息。

  另一方面,证监会在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中,将查询监管对象的信用报告作为考察监管对象信用状况的重要依据。

  此前证监会亦曾利用征信系统。在2007年上市公司清欠及公司治理专项工作中,证监会与人民银行开展了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相关信用信息专项合作。证监会称该合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查询个人负债信息需本人同意

  证监会因工作需要查询监管对象的信用报告,是否会涉及隐私泄露?证监会指出,其查询的主要是政府版信用报告。

  按照证监会的表述,个人信用报告分政府版和社会版。证监会及排除机构在履行职责工作中,可查询政府版信用报告。而在查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程序等违法违规案件中,经监管对象本人同意的,可查询社会版信用报告。

  证监会未详细列明两种报告的区别。证监会指出,查询前一报告是为了解监管对象在履行法定义务、接受行政管理或行业自律管理等方面的遵纪守法情况;而后一信用报告则包括了监管对象的金融与非金融负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