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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近日,国家能源局已根据8月底印发的 《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省核准风电项目前须先向国家能源局上报核准计划。
国家能源局明确表示,风电场未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获得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不能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电价补贴,电网企业不接受其并网运行。
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连续5年实现翻番,至2010年年底已达到4473.3万千瓦,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
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记者:“国家能源局的措施主要是为了控制风电规模,防止地方政府随意发展风电项目,旨在促进风电行业的健康发展。”
有分析指出,风电市场虽然在发展期,市场前景长期看好,但国家能源局已收紧了风电的审批权,也是为了解决风电发展中重建设、重规模,轻质量、轻管理的问题。
据了解,国内风电场已经发生多起脱网事故,暴露了我国风电产业快速发展中隐藏的问题。另外,由于地方政府此前拥有5万千瓦以下风电场的审批权,造成“4.95万千瓦现象”大量出现,扰乱了风电产业正常的发展秩序,这是造成风电“大跃进”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国家能源局收回风电项目地方审批权,虽然显示出管理层正在高度重视风电的盲目建设问题,但新政的效力与执行力究竟如何仍有待市场验证。
东北证券研究所电力及设备研究员周宏宇表示,地方政府以搞“低碳经济”的名义大力发展风电项目有一定的盲目性,但最重要的是风电的发展速度与电网的发展速度不适应。
业界人士认为,很多地方政府在建设发电厂的同时,并没有考虑到电网的情况,电力的输送也需要很大一笔成本,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成本更多的是由消费者承担。
“目前风电的成本核算并没有考虑其在上网环节产生的成本。考虑电网成本,越往后发展,它在上网过程中产生的成本会越来越高。受成本限制,中国能源结构向新能源方向调整将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林伯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