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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草案意见征询栏点击“《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zhuangl@aqsiq.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
请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们,感谢您的参与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