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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买卖二手金饰品需带身份证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3日 1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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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堵住违法犯罪分子的收销赃渠道,昨日,北京市公安局表示,在全市实行金银饰品收购、置换实名制。市民日后在出售、置换金银饰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进行相关登记。

  目前北京全市800余家经营金银饰品收购置换市场、门店已纳入治安管理。上述金银饰品置换门店,一是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发放悬挂备案登记证明;二是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实行实名制验证登记;三是配备数码照相机,拍照留存每件物品原始图像信息;四是安装监控设施,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制度。

  据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金银饰品的收购置换经营活动一直缺乏有效地监管和规范,特别是部分经营金银饰品收购、置换的小门店和小摊点,在收购金银饰品过程中,不查验任何手续,并且收购价格高,极易成为犯罪分子销赃变现的不法渠道。部分经营者为牟取暴利,甚至存在故意收赃行为。

  对违反规定制度不落实的,一旦发现,公安机关将依照《旧货流通管理办法》,对直接负责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记者昨日以消费者身份向国华商场客服咨询情况时发现,如果以旧换新的饰品是由国华商场卖出的,则需要发票,如果不是国华商场卖出的,则无需发票和身份证件。同样的现象还存在于贵友大厦,记者从该商场一层的金饰加工店了解到,市民在此出售和置换金饰,不需要出具任何购物发票和身份证件。(记者 何衡柯 实习记者 王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