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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撰文:强化“一把手”耕地保护责任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5日 10: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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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国首次启动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由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等联合组成的15个考核组分赴各地,就此进行实地核查。

  由于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换届实绩分析的参考依据,此次考核格外引人关注,其主要目的是要强化“一把手”的耕地保护责任,使之对耕地保护切实负起责任来。

  我国人多地少,后备耕地资源不多,人均耕地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所在。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方政府负责人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的积极性存在明显反差,往往谈发展多,谈保护少。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竟然成为土地违法的主角。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消息显示,在目前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地方政府违法占地问题相当突出。去年年底,一些违法用地较为严重的地方政府负责人,曾被国家土地督察部门集体约谈。

  这种现象的发生,究其根本,是有些地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政府负责人在思想意识上仍然唯GDP是从,没有切实把保护资源、保护耕地放到重要位置。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省长、主席、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规定,从2006年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在每个规划期的期中和期末,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考核一次。按此规定,今年就是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考核年。

  与6年前明显不同的是,参与此次考核的机构,在国土资源部等三部门的基础上,增加了监察部、审计署、中组部等部门的组织参与,且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换届实绩分析的参考依据。

  同时,此次考核的一个重点是,核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的情况。由此看来,此次考核是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为切入点,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级地方政府领导耕地保护的责任,把耕地保护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市)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由于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偏低,仅仅依靠市场手段和利益机制的调整难以解决我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因此,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必须完善相应的责任制度,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使耕地保护真正成为各级政府必须担当的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