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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S*ST天发(000670)原掌门人龚家龙“挪用资金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一案”提起再审,并对原被告龚家龙“改判”无罪,引起业内一片哗然。而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自龚家龙“出事”后,当地政府协助S*ST天发引进了新东家上海舜元,然而上海舜元入主天发后却违背了当初的承诺,不但没有按期完成股改,更没有按时恢复上市,相反还被S*ST天发众多流通股股东指控掏空上市公司资产、虚假陈述等罪名。
龚家龙出狱3年“改判”无罪
事情还需追述到数年前,曾经被称为“中国民营石油第一人”的龚家龙,因“涉嫌经济犯罪”而被判入狱。2008年9月,龚家龙服刑期满后,向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直至今年9月20日,法院再审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龚家龙指使他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所采信的证据与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且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原审认定龚家龙指使他人制作虚假财务报告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
相关资料显示,龚家龙入狱前是天发集团董事长,担任长联石油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以及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会长。此外,其控制的天发集团拥有民营石油上市公司天发股份,控股上市公司天颐科技,龚家龙曾通过上市融资、兼并、收购、联合,拥有两家上市公司及几十家企业。集团鼎盛时期,拥有128座加油站和3座万吨级加油站,总资产高达60多亿元。
新东家上海舜元无力重组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天发系”原掌门人龚家龙入狱到改判无罪的同时,S*ST天发新进入的大股东上海舜元的日子一直不好过。目前S*ST天发有近400名流通股东抱团维权,申诉上海舜元违反资产注入承诺等行为,并连续两次否决了上海舜元筹划的股改方案。
2007年,当地政府帮助S*ST天发引进了新的战略投资者。据2007年10月9日拍卖S*ST天发法人股(9634万股)的公告称,竞买人应具备重组天发的经济实力,承诺将优质资产注入天发,并获证监会批准,以保证天发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天发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恢复上市的条件。竞买人应聘请有实力的券商制定天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保证天发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并于2007年度报告公布后恢复上市。
然而,上海舜元成功拿下上述天发股权,顺利进驻上市公司后,天发不但没有完成股改,更没能在规定时间恢复上市。而公司近400名流通股股东则四处向监管部门和媒体投诉上海舜元不具重组资质:“上市公司进行司法重整、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应该是为了使上市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但上海舜元取得天发石油股权时,注册时间不到7个月、注册地点是30平米乒乓球室、900元/月租、当年亏损89.95万,是一个空壳公司,没有资格作为战略投资者控股上市公司天发石油。”(来源: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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