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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三年让企业不拖欠工资、超时加班
晨报讯(首席记者 姜葳)涨工资要“向一线职工倾斜”首次明确为“努力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当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昨天的“北京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推进大会”上,本市提出将成立由“三方四家”单位组成的“市协调劳动关系指导委员会”,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让企业与职工利益共享。
副市长丁向阳在昨天的“北京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推进大会”上介绍说,本市非公经济组织吸纳的就业人员占全市就业人口的75%左右。受国内外大环境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增大,和谐劳动关系面临考验。为此,本市将成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的“市协调劳动关系指导委员会”,共涉及三方四家单位(除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外,新增市工商联)。相关部门将以建筑、制造、服务等行业和非公有制、劳动密集型企业执行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等情况为监察重点,解决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侵犯职工利益的行为。
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发布工资指导线、调整最低工资的基础上,引导企业与职工平等协商,促进企业做好内部收入分配工作,使企业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同步增加职工工资,努力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当高于职工平均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让企业与职工利益共享。
据悉,本市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大多数企业进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之列。所谓“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必须做到“五无”:无未签劳动合同、无欠缴社会保险、无拖欠职工工资、无尖锐利益矛盾和冲突、无重大职工伤害事件。
■数据链接
历史数据显示,2010年本市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50415元,比2006年的36097元增加了近40%,平均年增长8.5%。如果以此计算,一线职工的薪酬增长幅度有望超过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