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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7日 10: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腾讯·大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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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虽然重庆政府提高了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但此税种的征收前景仍然不容乐观,重庆地税局并没有公布此前八个月的房产税征收情况。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在政策发布的8个月之后,重庆政府对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做出了调整,以期获得更为明显的收效。

  2011年9月26日,一则关于“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通告在重庆地税局的官方网站上自动弹开。从10月1日起,重庆主城九区行政区域的独栋商品住宅,新购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均需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率分为0.5%、1%、1.2%三档,税额以房屋交易价格计算。

  与1月28日发布的房产税政策有所区别的是,此次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的范围扩大到现存的所有符合征税标准的商品房,而不仅仅局限于此前所规定的,政策发布之日后新购入的商品房。

  在纳税的方式上,重庆政府要求存量应税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在每年的10月1日—31日申报纳税。

  自从重庆开展房产税试点改革,房产税的征收一直未见明显效果,此次重庆政府对存量房产,尤其是存量的独栋别墅开始征收房产税,意味着全市范围内住在别墅的富人们每年均需要缴纳足额房产税。

  与征税公告相对应的,是另一则关于申报房产税的通告——重庆地税局称,请在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含高新区、经开区、北部新区)内拥有独栋商品住宅产权的纳税人,于2011年10月1日~31日,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主动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经地税机关通知申报后仍不申报纳税的,地税机关将依法采取加收滞纳金、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虽然重庆政府提高了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但此税种的征收前景仍然不容乐观,重庆地税局并没有公布此前八个月的房产税征收情况。

  业内人士预期重庆楼市的高端物业将持续遇冷。以中海地产的顶级别墅楼盘项目“长江首袭”为例,该盘独栋商品房的价格对外号称5000万,如果按此价格计算,持有者每年将付出60万的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