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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下月将对存量房征房产税 三档税率最高1.2%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7日 1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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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近日,重庆主城九区大约有3400多独栋别墅的产权人收到市地税局下发的房产税纳税通知书。重庆市地税局也证实,该市将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近日,重庆主城九区大约有3400多独栋别墅的产权人收到市地税局下发的房产税纳税通知书。重庆市地税局也证实,该市将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3400套存量房首批应税

  今年1月27日,重庆在全国率先宣布启动房产税试点。近日,该市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又证实,重庆将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数据显示,全市存量独栋别墅目前主要分布在重庆市主城沙坪坝、大渡口外、北部新区等区域,预计首批应税的存量房为3400套。目前,这批独栋别墅的产权人日前已经陆续收到市地税局下发的房产税纳税通知书,须在10月份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而有信息显示,此前已有部分别墅业主提前主动缴纳了房产税。

  重庆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存量房的房产税进行从严征收。对未按期办理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税款追缴;对经税务机关通知后仍不申报缴纳的,地税机关还将依法采取加收滞纳金、罚款、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规定,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房产税或加快推广步伐

  尽管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未必如市民预期的那么大,但关于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声音从未减弱。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年《房地产蓝皮书》就建议,房产税试点在“十二五”期间应加快向全国推广。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表示,房产税改革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建设,房产税试点意味着改革才刚刚起步,目前房产税征收面比较窄,将来要是在全国推广,发挥作用可能会大一些。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不一样,不能马上显现其成效,而是像中药一样需要一个逐步显效的过程。当前我国全面开征房产税还存在阻力,需要随着试点的探索和改革的完善,在将来时机成熟时推向全国。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认为,中国人均住房面积偏大,依照收入水平已经超过国际标准。“不收房产税导致保有环节税负较低,这是中国人均住房面积偏大的主要原因。因此,房产税应该全国推广。”

  有专家表示,明年房产税增加试点城市是很有可能的。而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此前判断,下半年土地财政很快捉襟见肘,到时候房产税必定会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