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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7日电(记者刘德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7日对外公布,“十二五”末北京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力争实现业主大会全覆盖。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社会办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住宅区业主大会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业主大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不可或缺,但目前北京市业主大会成立的比例还比较低,已经成立的业主大会在运作中尚需进一步规范,该《意见》的发布将有力地推动业主大会的组建工作,提升北京市社会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
根据《意见》要求,北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明确各相关部门在业主大会组建中的职责分工,并将业主大会的组建、规范运作纳入部门、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内容;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新建住宅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矛盾纠纷突出的住宅区以及老旧住宅区业主大会的组建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业主大会组建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向有经验、有专业能力、有公益心的社会组织购买辅导业主大会组建的社会服务。
据了解,《意见》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将业主大会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各区县要积极探索建立业主大会负责人准入制度,鼓励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丰富管理经验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业主担任业主大会负责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法律、法规的决定,社区居委会可以提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撤销;鼓励业主大会与社区居委会共享住宅区内公共资源,协助和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