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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范旭光 李静) 沃尔玛再度被查出用普通猪肉冒充绿色食品猪肉销售。9月28日下午,重庆市工商局通报称,继查出沃尔玛在重庆3家门店涉嫌用普通猪肉冒充绿色食品猪肉销售后,再查出沃尔玛在重庆的其他7家门店,以及其正在收购的2家好又多超市也存在同样的违法行为。
据通报,共59049公斤普通猪肉被冒充为绿色食品猪肉,涉案金额240余万元,部分门店或将面临停业整顿。昨日截至发稿,沃尔玛中国就此事未做表态。沃尔玛北京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涉案猪肉未在北京地区销售。”
绿色猪肉进货量远远小于销售量
重庆市工商局通报称,根据调查,2010年1月至8月底案发,沃尔玛10家在渝门店和2家好又多超市,共销售假冒绿色猪肉59049公斤,沃尔玛在重庆的所有门店都牵扯其中。
据《重庆晚报》报道,从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涉案门店共购进绿色猪肉25143公斤,销量则为84192公斤,进销差达59049公斤。重庆市工商局经检一处处长唐川解释:“绿色猪肉进销量倒挂,就意味着多出来的猪肉是用普通猪肉冒充的。”
据央视新闻频道报道,工商部门对沃尔玛的经济处罚将取上限(处以违法所得五倍罚款),即335万元。
此前,8月25日重庆工商部门已查出重庆沃尔玛超市3家分店以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高价“绿色食品”认证的猪肉。沃尔玛随后声明称将对相关商场存在的问题立即纠正和严肃处理,并对消费者致歉。
除本次事件,自2006年以来,沃尔玛重庆门店因食品安全、商品质量问题等累计被工商部门查处20次。
取证困难,受损消费者难索赔
尽管沃尔玛称涉案猪肉未在北京地区销售,但其所售的其他绿色产品是否存在问题?对此,昨日沃尔玛北京相关负责人称,北京地区销售的产品不涉及假冒问题。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张兴宽律师昨日表示,沃尔玛的这种行为是典型的商业欺诈,除了要接受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外,消费者也有提出双倍赔偿的权利,但需要进行取证。
而实际上,消费者多数不会保留购物小票,保留的话最多保留几天,难以取证。
因此,除了面临的工商处罚,沃尔玛在赔偿消费者方面几乎没有多少支出。
■ 反应
北京工商将加大绿色认证产品检查
昨日,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重庆查出的涉嫌用普通猪肉冒充绿色食品猪肉,暂不涉及食品安全,而主要是一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北京工商部门一直以来都是把这一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加大对这些诸如绿色食品认证、有机认证、无公害认证等产品的检查力度。
记者昨天查询了解到,绿色食品认证,主要由农业部各省市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且有很多复杂程序,对养殖场、饲料、养殖环境等多方面进行审核后,才发放绿色食品标志。在日常检查中,需要检查超市所售绿色食品的相关认证资质。
本报记者 廖爱玲
消费者称不再信绿色食品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沃尔玛北京宣武门店。一位购买了绿色猪肉的外国顾客告诉记者,他一直购买绿色猪肉,主要因为其分量大小合理且可直接下锅。
对于假绿色猪肉事件,顾客李先生称“没听说过”。他称从来不买绿色猪肉,“主要还是价格太高。”
顾客张女士得知此事后非常吃惊,“沃尔玛做这种事真让人难以置信。”她说,以后很难再相信沃尔玛了,也很难再相信所谓绿色食品了。
顾客何先生则表示,“我从不信这些绿色的东西,大规模销售怎么可能做到绿色?”本报记者 张轶骁
■ 分析
成本低导致频频违规?
此前,作为国际知名品牌,沃尔玛仅在重庆,五年期间因为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被查处过20次。为何沃尔玛在中国不断挑战法律法规?
昨日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高博轩分析称,国际名店到中国出现内外差别,根源主要在于监管不严。此外,我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薄弱,对国际知名企业的盲目崇拜使其放弃了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两方面原因共同造成了国内外的差别。
除监管外,有分析认为,违法成本过低是主要原因。
网友“农民不卑微”在新浪微博上表示,“这跟外国商场和中国本土商场没关系、这是相关制度给他们提供这样的一个便利,造就了若干‘沃尔玛’。”
本报记者 李静
■ 马上评论
“无法理解”的沃尔玛
一个排名世界500强第一位的公司,在中国的一个城市,屡屡出现欺诈消费者的情况,可以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重庆市工商局近日通报,查出沃尔玛在渝的其他7家门店及其正在收购的2家好又多超市亦存在同样的违法行为。而就在不久前,重庆曾通报查出沃尔玛在渝3家门店涉嫌用普通猪肉冒充绿色食品猪肉销售,当时,沃尔玛曾经向公众道歉。
对于沃尔玛来讲,此事最大的影响,不是金钱方面的损失,而是消费者信任;对于消费者来讲,此事最大的影响,应该是大家还应该不应该相信超市里的那些所谓绿色产品。
一个如此大型的企业,为何像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外界早有分析,沃尔玛这样做,是因为相对于违法成本,获利丰厚。但为了绿色猪肉的利益,而承担品牌美誉度的损失,这显然不像一个大型跨国企业的作为。
这其中的内情,恐怕只有沃尔玛知道。
但不管内情如何,沃尔玛的管理,肯定是出了问题。这样的问题再次出现,说明这家企业还没有为管理不善付出足够大的代价。
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从来就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在一个健康的市场之中,消费者不必相信商家的笑脸是发自真心,也不必担心笑脸背后就一定有陷阱。企业也是“公民”,它自有应承担的道义和应遵守的法规。
所以,当我们两次看到沃尔玛重庆“出事”的时候,在可以肯定这家公司的管理有问题的同时,也相信,这个市场的管理也存在问题。比如,许多人谈到的“作恶的代价太小”。若重庆工商的通报无误的话,显然沃尔玛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一般而言,企业“作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明知故犯,为了牟利不惜假冒;一种是非主观故意导致消费者受损。当沃尔玛第一次爆出出售假冒绿色猪肉的时候,消费者还可以相信沃尔玛属于第二种,但这一次,显然很难再让人相信了。
这,正是沃尔玛的不可理解之处。
此外,面对这样的事件,消费者还会不由自主地做出一些猜测。是重庆盯上了沃尔玛,还是沃尔玛盯上了重庆?如果只是重庆工商“神勇”才爆沃尔玛售假丑闻,那么,消费者如何相信其他城市的沃尔玛没有相同的故事?
这样的猜测,消费者难以获得答案。就像面对两块猪肉,消费者无法获得谁是“绿色猪肉”的答案一样。
□王一土(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