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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物价调控初见成效 芹菜油菜等加入限价菜品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30日 14: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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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9月28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2011年8月份各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大中城市鲜菜价格涨幅排名情况的通报》中就我市调控蔬菜价格的举措作出重要批示。陆浩在批示中说:“价格监控取得一定成绩,所做的工作应予肯定。要继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监控物价,把过高的物价水平降下来,履行好市场宏观管理职能。”

  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也就此作出批示,要求兰州市继续加强物价监管和调控,力求逐月回落。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就此作出专门批示,要求我市价格监控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传达落实陆浩书记、刘伟平省长的批示,进一步研判控制蔬菜价格的形势,创新举措,在农市、农超、农校对接、周六市场的基础上,扩大监管鲜菜品种。明确目标,将后三个月的目标层层分解到部门、县区。

  芹菜、油菜、胡萝卜加入限价菜品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对我市蔬菜价格调控的指示精神,市物价局在重点监管和限制“十菜一肉”价格的基础上,扩大了监管限制的品种,将芹菜、油菜和胡萝卜也纳入了监管限制的范围,并自10月1日起在近郊四区各大超市和标准化肉菜市场执行。至此,大白菜、黄瓜、土豆、西红柿、绿萝卜、青椒、莲花菜、番瓜、长茄子、菜花、芹菜、油菜、胡萝卜共13种蔬菜被列入价格监管行列。

  据市物价局负责人介绍,我市在扩大重点监管限制蔬菜品种的基础上,降低农贸市场蔬菜专柜、标准化肉菜市场的摊位费,分别降低10%和20%,并从10月起对标准化肉菜市场摊位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由市物价局进行审批。同时,全市各超市必须严格执行限制标准的调控举措,不得以“精品菜”等名义抬高或变相抬高重点监管限制蔬菜的价格。

  长假期间物价系统进行价格巡查

  据悉,“十一”长假期间,全市物价系统将围绕节日“粮、油、肉、蛋、菜”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副食品价格,对近郊四区的各大超市和标准化肉菜市场进行价格巡视检查。尤其是巡查、检查实行重点监管和限制的“十三菜一肉”蔬菜、鲜肉价格在超市和标准化肉菜市场执行情况。对于有悖于政府重点监管限制举措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规给予严厉惩处。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限制品种的价格执行情况;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或利用明码标价填写不实内容误导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行为。(记者齐蓉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