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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延保服务将有法可依 购买是否划算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0日 09: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关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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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保就是忽悠人的”、“延保就是花钱买罪受”、“延保都是强迫购买,买完没人管了”…… 已经在各大家电连锁卖场推广了四年的延保居然招来如此多的骂声,本是项好服务怎变的如此之乱?眼下,家电延保服务将有法可依,一些乱象能否止住?

  延保服务是近几年国内家电市场上新兴的一项服务业务,在大型家电连锁商的推动下,实现了快速增长。目前,众多家电厂商纷纷推出各自的“家电延保”服务品牌。比如,苏宁电器自行推出“阳光包”,国美电器则联手新可安推出“家安保”延保服务。

  但是,由于行业发展时间较短,也出现了进入门槛低,整个行业缺失统一的标准规范,致使一些没有资质的企业混入这一领域,各种各样的家电延保服务产品让消费者难以辨别,对家电延保服务的良性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另外,前不久一篇《花钱买罪受?揭家电延保服务五大不靠谱》也揭露了当前延保服务的一些乱象,延保服务成了近几年投诉率最高的问题之一。就在大家快对延保丧失信心的时候,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对外正式发布《家电延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家电延保规范以“三包”为基础

  该规范由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联合苏宁电器、美延维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新可安保修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的,对家电延保服务的从业要求、保修与风险管理责任、延保服务要素、服务规程、从业人员要求以及相应的服务质量测评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规范明确规定,家电延保服务是以国家家电“三包”规定为基础,由从事家电延保服务销售、管理、风险管理、维修服务等一系列相关服务活动的家电延保服务提供方,为消费者提供的一种延长保修时间或扩大保修范围的有偿服务,服务内容要以合同形式约定。

  家电延保服务到底受《保险法》监管还是“消法”调解,社会各界对这一新兴行业的定位和未来发展前景,仍有不小争议。

  作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中的亮点,延保规范明确要求与消费者签订延保服务合同的延保服务提供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向有合法保险资质的保险公司投保。并要求家电延保服务提供方需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维修账户,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计提准备金或适时参加行业组织建立赔偿基金的方式来防范延保服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