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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本报此前报道《前员工投诉Gucci未付数十万加班费 劳动监察部门已受理》之后,Gucci(古驰)位于深圳万象城的旗舰店5名员工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爆料古驰亦未支付其加班费,并表示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一位曾到国外培训的古驰员工告诉记者,国外员工在加班费问题上从未有拖欠情况,且福利丰[13.40 3.08%]厚。对此,古驰公关部门负责人称,“公司有明确规定,对于国家规定员工应该有的加班费,公司都会明确发给员工。古驰非常重视员工的福利。”
财报显示,古驰大中华区2011年上半年收入上涨了35.6%,成为支撑古驰利润增长的重要支点,古驰也表示将加大在中国内地的开店速度。然而,该公司在内地一再出现不支付员工加班费等劳动纠纷,很可能拖累古驰的扩张步伐。
离职员工联合维权
关于支付加班费用的劳动纠纷,古驰与中国员工的战火已经从北京延至深圳。
继今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劳动监察部门受理了古驰中国北京分公司一名员工关于古驰拖欠其加班费的投诉后,古驰中国深圳分公司的5名员工也因加班费等问题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受理了投诉之后,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已经到古驰中国北京分公司进行了取证与调查。
与北京情况不同,这次深圳万象店5名员工一同维权投诉。他们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大成 (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乾武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古驰中国存在让员工打卡后仍要求其加班的情况,而且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支付加班费用。”
另外,古驰中国对员工采用了综合工时制度。杨乾武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采用综合工时制度,需要员工的同意,但是上述5名员工均不知情。5名员工此前是按照标准工时制度计算工资的,与综合工时相比,标准工时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综合工时则是以月为单位。
“我们打卡之后,还要点货,只有货都点对了才能下班。”小丽(化名)向记者透露,点货一般会到凌晨2点,有时会拖到凌晨4、5点。此前采用标准工时制度时,这些加班时间还有加班费用。由于计算加班费用过于复杂,小丽不清楚如何计算。但是改为综合加班制度以后,加班费就少了很多。
更令小丽难以接受的是,深圳万象店要求店内货品如果被盗,须以货品零售价赔偿,赔偿金额平摊到该店每名员工头上。“深圳GUCCI旗舰店4年来一共丢了大概40件货品,总价达20万元左右。”此前,这一规定也在国内多个地区实行,“古驰对于被盗物品的赔偿,直接就在员工工资里扣,这非常不合理。”一名古驰前员工向记者透露,这一规定在北京、上海等地被逐渐改变,据小丽透露,经媒体曝光之后,深圳万象店作了一些改善。
针对加班费用的劳动纠纷,古驰中国公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公司有明确规定,对于国家规定员工应该有的加班费,公司都会发给员工。古驰非常重视员工的福利。”
劳务外包中的弱势地位
一位古驰离职员工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2009年和2010年间,深圳及北京数名员工分别向当地劳动仲裁投诉,要求古驰公司支付加班费用。
古驰中国劳动纠纷频频爆发的背后,隐藏着员工们更深层次的担忧。由于古驰中国与员工签订的基本为第三方劳动合同,即古驰中国的员工与古驰皆为劳动派遣关系。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力指出,劳务关系中,加班事实需由员工自行举证,但是在劳务派遣中,员工将处于更不利的位置。何力指出,“而且,对平时加班而言,单纯的考勤记录超过8小时,还不足以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加班;另外,公司会主张延长工作时间未经审批不算加班。实务中,很多公司实际上不怎么批准加班,但会通过加大工作量、考核等形式变相要求员工加班;不仅如此,有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工资基数较低,或者通过其他方式使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降低。”一位奢侈品经销商向记者透露,目前国外奢侈品巨头在中国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基本都是外包合同,也就是将人事外包给第三方外服公司。
杨乾武指出,“劳务派遣的初衷是为公司在签订一些临时性、非主业的岗位时提供方便。现在几乎所有外资公司都采用了这种方式,其中包括一些重要岗位。”
“营业员是这些奢侈品品牌的重要岗位,却以非主业岗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令人不解。”杨乾武表示。
上海正见品牌管理顾问首席执行官崔洪波指出,对于奢侈品公司而言,占比较大的运营成本有两方面,“一是店面租金,另外就是员工工资。”租金不断上涨,公司能控制的就是人员工资。
古驰最新财报显示,古驰大中华区2011年上半年收入上涨35.6%,达3.63亿欧元。同时,大中华区销售额在其全球占比上升至23%。
古驰曾表示,2011年在中国内地的开店数将达到12家。截至8月末,古驰已在昆明、成都、重庆、杭州、广州及合肥新开门店6家,秋冬还将有6家新店开业。2004年开始,古驰在中国内地发力,当年中国内地门店数仅4家,到2011年7月,门店数量已上升到5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