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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春茂老鼠仓案调查结果与判罚遭三大质疑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1日 10: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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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鼠仓收益仅为大盘涨幅一成你信不信?

  沪首例老鼠仓案宣判 许春茂一审获缓刑被罚210万 受到诸多质疑

  继韩刚之后,因“老鼠仓”获刑的基金经理名单将再添一人。原光大保德信投资总监许春茂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

  迄今获刑的两单“老鼠仓”均是被处以一倍罚金,接近刑法规定的下限,偏轻的量刑遭到市场人士的诟病。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对原光大保德信投资总监许春茂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许春茂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许春茂将成为上海市基金业首名因涉及“老鼠仓”而获刑的基金经理,也成为继韩刚之后因“老鼠仓”获刑的第二个基金经理。

  非法获利209余万元

  据了解,现年37岁的许春茂自2006年7月起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09年3月4日起,他兼任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对上述两个基金的资金进行股票投资拥有决定权,直至2010年4月15日离职。

  经审理法院查明,在2009年2月28日至4月15日期间,在红利基金、均衡基金进行买卖股票情况的信息尚未披露前,许春茂利用职务便利,亲自或通过网络聊天、电话等方式指令原校友张某,通过原先大学校友史某某、王某某证券账户,买入或卖出交易股票68只,金额达人民币9500余万元,非法获利达人民币209余万元。

  2011年4月18日,许春茂主动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接受调查,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三大质疑

  动用9500万才获利209万?

  对于此调查结果和判罚,市场人士满腹异议。许春茂“老鼠仓”动用金额达9500余万元,非法获利209余万元。

  “动用近亿元巨款仅为获利2.2%,至于你信不信,反正哥不信!”有投资者如是表示。

  而交易数据显示,上证指数2009年2月27日2082.85点,4月15日2536.06点,其间涨幅约为22%。

  缘何总是一倍罚金?

  许春茂老鼠仓非法获利209余万元,被处210万元的罚金。而老鼠仓获刑首单——原基金经理韩刚违法所得约30.33万元,被处罚金也仅31万元,罚款同样约为非法获利的一倍。市场人士纷纷评论称,这个量刑对类似的犯罪完全没有威慑力。

  新浪基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庄正指出,按照非法获利的1倍罚款,仅接近刑法规定的下限。

  《刑法修正案(七)》规定, “老鼠仓”行为将被付诸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缓刑“待遇”从何而来?

  对于许春茂判三年,缓三年的刑期,市场上也颇多非议。对此,法院认为,鉴于许春茂能够投案自首,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确有认罪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了缓刑判决。

  而根据公开信息,早在去年8月,许春茂已被媒体爆出身陷“老鼠仓”传闻,当时,有媒体采访许春茂,他对于被调查矢口否认,并称“此事纯属谣言”。文/记者吴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