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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变“事前监督”为“实时监督”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3日 0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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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昌10月12日电(记者甘泉)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江西省计划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根据规定,试点县乡镇用钱必须事先申报,审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授权支付,随用随拨,实时监控,变“事前监督”为“实时监督”。

  日前,江西省在都昌县先行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面,新增南昌县、浮梁县等12个县(市)为试点县。江西省还计划在全省100个县市区内逐步全面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据介绍,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乡级财政在账户设置上,明确乡镇除“村账乡代理”账户外,不再保留其他的实有资金账户,使得资金存放由预算单位分散存放改为国库统一存放;在支付方式上,乡镇财政资金根据先预算后支付的原则,按照资金的性质和类别分别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随意性少了,但钱会用得更实了。”江西省财政厅一名负责人说,此项制度实施后,将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简化工作流程,降低运行成本。这样一来,不仅能有效缓解乡镇财政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矛盾,而且可以从制度上解决乡镇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贪污和挪用等问题,在乡镇层面构筑起财政资金的防火墙。

  据了解,为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江西省从2005年起,在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乡财县代管”改革试点。到2008年底,江西省在所有乡镇全面实行“乡财县代管”。而此轮推行的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江西省进一步深化“乡财县代管”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