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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中国证监会13日宣布,已于近日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甲醇期货交易。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证监会将批准郑商所挂牌甲醇期货合约。
据介绍,郑商所已经完成了甲醇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确定了价格代表性强的合约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
中国证监会表示,将在市场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郑商所挂牌甲醇期货合约,并指导和督促郑商所和期货公司认真做好甲醇期货上市前的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确保甲醇期货交易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
甲醇是一种重要的基础性有机化工原料,在化工行业和新兴的替代能源领域具有重要地位。证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甲醇产量1575万吨,约占全球的25%;表观消费量2093万吨,约占全球的45%。2006年以来,我国甲醇消费量年均增长率超过20%,远高于同期GDP的年均增长速度。
由于缺乏权威的价格信号来指导生产和经营,也无法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我国甲醇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企业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迫切需要开展期货交易来发现价格并进行套期保值。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说,在我国开展甲醇期货交易,有利于优化甲醇的价格形成机制,可以为甲醇的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手段,也有利于以市场化手段促进国家甲醇产业政策的落实。在交割厂库的指定上向大型企业倾斜,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从而促进甲醇行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