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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公司“欠保”乱象丛生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8日 10: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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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9年7月A股IPO重启以来,约有690家公司成功实现上市。不过在这些已上市的公司中,有不少公司存在欠缴、漏缴和补交员工社保公积金的情况。依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这些违反劳动法的企业又是如何上市的呢?

  资料显示,三元达成立于2004年10月9日,2008年1月31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2008年4月之前,公司并没有给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招股书中,三元达表示对国家相关政策的重视程度不够、理解不透彻,而公司员工分散,部分员工也不愿意缴纳。虽然公司从2008年5月起相继给员工缴纳了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但违法劳动法的事实存在。

  记者调查发现存在欠费的公司,均以“流动人员较多、异地无法缴纳”为由来解释欠缴原因,且绝大多数公司说辞一致。同时为了“巧妙”避开违反劳动法的既定事实,这些公司通常都会有一些相似的“策略”。

  “一般这些公司中,都有大股东为拟上市公司承担‘欠缴社保公积金被追缴风险’的承诺,而一般情况下,只有当被追征和补缴的风险很小时,保荐人才能接受仅由大股东出具承诺而账面上不作补提的做法。为了规避欠费障碍,需取得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已经过了相关法规规定的追征期;获取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欠缴证明;将企业缴纳社保的情况与当地其他情况类似的企业作比较,以表明企业目前的缴纳情况远远好于当地的平均水平等。”北京一陈姓资深注册会计师向记者介绍了保荐人通常会给拟上市公司的部分意见。

  而对照部分欠费企业,情况也基本一致。首批创业板上市的特锐德前期曾以住房补贴的形式代替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直到2009年4月开始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并补交以前公积金。而该公司发行人律师给出意见是,“公司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上市不构成法律障碍”。亿纬锂能也是在上市前一年才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此前也存在漏缴员工社保公积金的情况。为了帮助公司上市,亿纬锂能大股东承诺,愿意承担公司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保公积金的全部损失,不需要公司支付任何对价。今年上市的星星科技在2008和2009年仅为极少数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最终凭借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一份无欠缴社保记录,涉险过关上市,但却引发了市场颇多争议。

  对于上述情况,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宋萍萍律师建议:“监管部门可考虑在IPO申报的《招股书》中和《律师工作报告》中单独设置一章社会责任章节,要求保荐机构、律师对IPO公司履行为员工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公司上市以后,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操作,将上市公司后续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作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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