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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务骨干进驻山村 服务三农的又一创新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8日 10: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农村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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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宁海县为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资金、网络和信息等优势,由县委组织部、县农办、农业银行县支行、县信用联社合力实施派遣农村金融指导员工作制度。从去年9月开始,该县分两批共30名金融业务骨干,进驻30个农民致富迫切、产业规模较大和特色明显的山村。一年的实践表明,农村金融指导员工作制度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产业增效、农村发展,是服务三农的又一创新。

  之所以说农村金融指导员制度是服务三农的又一创新,是基于浙江省农村早在六七年前,即2004年普遍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2005年普遍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这“两员”制度的成功实施,对于促进浙江省生态休闲农业的迅速崛起,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推动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农民人均收入连续多年居全国各省区首位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农村实施农村金融指导员制度的地方还不多,即使是率先实施的浙江海宁县也处于起步阶段,范围也局限于30个农民致富迫切、产业规模较大和特色明显的山村。笔者以为,农村金融指导员应和农村“两员”一样,当尽快推而广之,力争普及农村。也可将目前遍布在浙江农村的数万农村“两员”开办现代金融知识速成班,着重学习金融基础理论知识和基础实务操作,可突出信用理念教育、金融产品、金融机具的性能和使用,如网银操作、ATM机操作、电话转账宝操作、各类银行卡操作等。这样既可使农村“两员”增加服务三农的本领,也是解决农村金融指导员不足的有效途径。继续从农村金融机构中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农村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担任农村金融指导员,也可将从领导岗位上退居二线的业务干部担任农村金融指导员,可规定期限,定期轮流,这也是一种干部轮训。择优选派身体尚好,经验丰富,责任性强的农村金融退休干部担任农村金融指导员。

  农村金融指导员制度是新生事物,为了催生这一惠农制度的日益成熟,地方政府和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合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建议地方政府制订相应的激励政策,完善考核办法,表彰奖励突出贡献的农村金融指导员;建立农村金融指导员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经验共享。农村金融机构对于选派下去的农村金融指导员也要建立“回炉”机制,以更新金融知识;对于突出贡献的农村金融指导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和重用。

  (作者为银行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