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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议国企垄断:目的不应是打压 而是保护竞争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9日 16: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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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民、张宇做客中国经济网“经济热点面对面” 郝洪波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9日讯(记者 梁梦晚) 近期国资委发布了2010年央企的成绩单,其中三大油企的利润占到了央企总利润的三成多,再次引发社会对国企垄断的质疑。对此,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张宇做客中国经济网"经济热点面对面"时驳斥了上述观点,垄断的确客观存在,但反垄断不是简单打压垄断企业,而是防止垄断侵害社会利益。

  李保民表示,石油行业之所以交出这样的"成绩单",这与企业在技术改进、加强管理、降低经营成本费用等方面努力是分不开的,"有人认为是因为垄断才使国企获得高利润,但是在贷款、资源的占用等方面与以往持平的情况下,为什么今天才有这种成绩?因此这种说法是不全面的。"

  张宇认为,行业垄断的确存在,某些企业由于在技术上的优势、对稀缺资源的占有、规模经济等方面具有特殊地位和优势,从而形成一定程度的控制力,就会形成垄断,这种情况无论国企还是私企都会存在,只要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不是国家行政部门通过滥用行政权力所形成的,那么即使是国企具有垄断特征,也不会制约市场活力阻碍市场发展。

  张宇同时表示,如机械制造、信息、银行、商业等大部分国有经济都是处于竞争环境中的,不是一说国企就是垄断企业。的确,有垄断就会产生问题,因此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来防止垄断企业利用其地位损害社会利益。"我们说要反垄断,不是对垄断企业的打压,而是保护市场中的竞争者,为企业提供良好市场竞争环境。"

  李保民认为,垄断行业的收益分配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如何给竞争性的行业多收取一点,分配的更合理一点,是人们比较重视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例如食品行业、公益事业等,国企退出来以后,行业的服务质量、水平则大打折扣,因此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服务要更加完善,价格制定的机制要更加市场化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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