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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称资源税改不会增加消费者负担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5日 10: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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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昨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对资源税改革进行解答时公开表示,该项改革不会增加终端消费者负担,但专家却依然担心资源税改革给油气开采企业带来的压力,将传导到消费者身上,让消费者成为最终买单者。

  今年10月刚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明确,我国油气资源税的征收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区间设定为5%-10%。改革方案刚一出台,市场就担心改革给油气开采企业增加负担后,会通过产业链影响到终端消费品价格,增加消费者压力。

  不过,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此项改革不会增加消费者压力。上述两部门给出的理由分别为: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调整原油资源税税率不会影响成品油价格,不存在价格传导,因此,不会增加炼油企业及消费者负担。天然气方面,由于我国的天然气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为每千立方米1155元,资源税改革后,仍执行这一基准价格,因此,不会对用气企业和最终消费者使用的天然气价格造成影响。

  尽管两部门表示资源税改革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影响,但有分析人士却依然担心,虽然资源税改革短期内不会影响到消费者,但该项改革迟早会提高终端产品价格,至于何时转移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虽然在民用油气方面,现在我国的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仍然由政府控制,短期内因资源税改革增加的成本还不会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但从长期来看,资源税增加使得油气开采企业的成本压力加大,这将会成为油气开采企业要求其油气产品价格上涨的理由之一,未来如果国内油价达到上调条件,油气生产企业很有可能会借此机会将资源税增加的成本转移至消费者身上。”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宛学智表示。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同样认为,油气生产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后,必然会想办法转移该部分成本,让成本传导到下游,并进而让消费者成为最终买单者。(记者 丁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