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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位于上海嘉定区双单路上的两个楼盘销售点,因开发商大幅度降价,愤怒的老业主们将售楼处“团团包围”讨要说法,同样的事情在北京也发生了。对于这种现象各方说法不一,有人认为既然你在高价位买了就要承担降价后的损失,也有人认为房价是一部分人炒起来的,让老百姓买单欠妥。
观点一:“房价一降就围攻”既反市场又反法治
笔者理解业主这种“维权”的心情。确实,这种巨大的落差和“被剥夺被掠夺感”,让谁心里都受不了。从两万多一路跌至1.4万元,自己的财富瞬间缩水何止一两百万,比打劫狠多了——但是,笔者又实在找不到理由赞成这种“维权”:维的是什么权,这种对“高房价利益的捍卫”属于什么正当权益?其实,就是高房价下既得利益者的无理取闹。
正如很多网友所言,这纯粹是为自己的疯狂跟进埋单,为自己的非理性投资埋单。当初买房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进行理性的评估和风险的衡量。房价大跌了,要维权,跟开发商要差价,可像以前那样,房价一直在飞涨,赚钱的业主会不会跟开发商分钱呢?买房,很多时候就是一种投资,这天底下哪里会有只赚不赔的生意。商品房的买卖,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是成年人在充分知情、充分判断风险后自愿签的合同,这种自愿的市场交易,受到法律的保护。
所以说,那些在楼盘降价后围攻开发商的业主,既反市场,又反法治。
也许有些业主会辨称: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说过“只涨不跌”的——可是,这种承诺有没有写到合同里去呢?怎么那么轻信卖房者的承诺?维权,只能依合同去维护权利。2008年的那一波降价中,就发生过这种房价大跌后业主向开发商索赔的案件,可都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无论到哪个国家,都不会支持这种反市场、反法治的无理要求的。其实,现在也只是一时的涨跌,未来也许还会涨起来。入市承担涨跌的风险,这是起码的市场理性。
这种反市场反法治的维权,让我思考一个问题,就是公民的法治意识。都说敬畏法律,都把法律挂在自己的嘴上,言必称“法治”。可是,我们不仅是在“法律对我们有利”、“法律能给我们带来利益”的时候,才去支持和捍卫法律。更考验一个社会中公民的法治意识的,是在法律有可能作出对我们不利的判决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还有足够的法律理性去尊重和接受这样的结果。不要整天喊法治,一旦结果对自己不利、法律让自己的贪婪付出代价的时候,就把法治放到九霄云外去了,走向反法治。楼盘降价就围攻泄愤,就属于这种“屁股决定脑袋”的反法治行为。
其实,这些道理业主未必不懂,他们未必不知道自己的这种维权属于无理取闹,但就是心理很不平衡,无法心平气和为自己的非理性埋单,就想借着“多数人暴力”去反市场反法治,业主们一起去围攻,寄望于用多数人的暴力满足自己的无理要求。当下这种“多数人暴力”似乎很是流行,比如淘宝小店家对大卖家的攻击。这种多数暴力常能在舆论中赢得同情,所以常会爆发出来。(北京 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