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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稞酒:财务数据涉嫌造假 国资蹊跷转让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5日 15: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徐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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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时报

  2011年10月19日,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公司主营业务为青稞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青稞酒本次拟发行6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3.33%,发行后总股本约4.5亿股,拟于深交所上市。

  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调查,报告期内,青稞酒涉嫌财务造假、企业改制期间国有资产流失等违规行为。

  涉嫌财务造假?

  据招股说明书显示,青稞酒拟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5亿股,拟于深交所上市。本次上市青稞酒拟募资4.92296亿元,主要用于青稞酒原酒酿造技改等四个方面。

  青稞酒的控股股东为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投资”),其持有青稞酒发行前75%的股权。而李银会持有华实投资94%的股权,为此青稞酒的实际控制人为李银会。

  若是青稞酒最终上市成功的话,其实际控制人李银会将成为最大的赢家,据测算,其持股市值将超过40亿元,有望成为“青海首富”。招股说明书显示,2008-2010年,青稞酒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09年、2010年营业收入分别较上期增长76.64%、39.55%;201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占2010年的73.53%。

  高速增长的背后,令人担忧的是,据本报记者调查,报告期内,青稞酒的销售收入涉嫌造假。

  一份来源于《2008中国500强企业发展报告》中涉及《2008年青海企业50强排序表》信息中显示,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名列第49名,值得关注的是,其销售收入是22581万元。

  令人不解的是,据青稞酒招股书中财务报表显示,2008年青稞酒主营收入为24216万元,二者相差1635万元!

  更令人担忧的是,据本报记者调查,2010年一份来源于青海省经济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青海省2010年企业50强统计数据,青稞酒排名第48位,销售收入为48900万元。

  据青稞酒招股书显示,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为59692万元,二者相差10792万元!

  国有资产流失“两部曲”

  据招股书显示,改制评估前,青稞酒集团(青稞酒前母公司)连续三年亏损(2004年1-11月亏损2104万元),未来盈利前景不明。2007年青稞酒集团国有企业改制后,公司已连续四年盈利,2007-2010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2105万元、4918万元、11358万元、13554万元。

  为何在互助县国资中心退出后,青稞酒的效益就一步登天?对此,市场人士提出质疑,青稞酒集团改制中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据本报记者调查,青稞酒实际控制人李银会或将成为青海“首富”是依靠“低价受让国资股权,低价竞标获得国有资产。”

  招股书显示,青稞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系由华实投资与互助县国资营运中心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7?熏500万元,华实投资以4?熏110万元货币资金出资(分两期缴纳),互助县国资营运中心以其持有的自青稞酒集团因改制而剥离出的3?熏390万元净资产出资。

  据本报记者调查,青稞酒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两部曲”,第一步就是2007年涉嫌低价违规受让国资股权。

  招股说明书显示,互助县国资中心持有青稞酒有限公司3390万股股权,2007年11月,这笔3390万股股权被华实投资以2265万元低价竞得。

  值得关注的是,这其中一个关键的细节是,青稞酒在其招股书称,这3390万股股权的转让并未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转让信息以征集受让方,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转让方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此外,青稞酒通过低价竞标获得国有资产成为其“第二步”2007年5月12日,青稞酒集团被查封的评估值8918万元的资产进行第一次拍卖,不过此次拍卖由于无人应拍最终流拍。

  据招股说明书显示,青稞酒集团建议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定为5000万元。

  由上可知,2007年6月12日,青海酒集团资产举行第二次拍卖,青稞酒有限公司以5000万元的应价竞得,较评估价8918万元大幅折价43.93%。

  “拍卖保留价的下调幅度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相违背。”担任数家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财团的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晓玲律师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80%;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在资产均拍卖之后,2008年1月15日,青稞酒集团决定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当时公司未清偿的债务金额达8018万元。

  (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