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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有21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5日 18: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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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0月25日17:13新华网赵超、张晓松我要评论(0)

  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 赵超、张晓松)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说,截至9月底,北京、天津、山西等21个地区相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21.7%。

  尹成基说,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的13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的13元。

  尹成基同时介绍,今年已有25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度工资指导线,涨幅基准线多在14%以上。今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还实施“彩虹计划”,积极稳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重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尹成基表示,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稳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合理调整,并在全国开展2011年企业薪酬调查试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