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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新嘉联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丁仁涛等相关股东与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事宜未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准。
根据公告,2011年10月18日晚公司收到国大集团口头通知,丁仁涛等股东与国大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未获得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也自2011年10月19日起停牌。
近日公司收到国大集团发来的函件显示,浙江省国资委在专门听取了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汇报后作了研究,认为收购条件不具备,国大集团拟收购新嘉联13%股权的事项没有得到浙江省国资委的批准。鉴于此,国大集团此前与新嘉联有关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合同》及相关书面文件未予生效,终止履行。
2011年8月16日,新嘉联发布公告称,丁仁涛等11位股东拟合计出让2028万股公司流通股给国大集团,交易作价不超过每股11.8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国大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国大集团与公司股东丁仁涛、宋爱萍约定,在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后成为一致行动人。
新嘉联还在昨天的公告中表示,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变更实际控制人或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昨天,新嘉联复牌后全天在低位展开震荡,盘中一度创下一年多以来的股价新低8.20元/股,最终报收8.52元/股,跌幅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