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财政部:金融企业涉农贷款 税收优惠继续执行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6日 08: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通知要求,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继续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

  根据两部门此前发布的通知,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同时,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