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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10月26日电(记者王圣志、徐海涛)为使自家的3头肉牛长得更快,安徽省凤台县李冲乡农民杨某刻意托人买来瘦肉精喂牛,并非法获利5100元。日前当地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罚款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2月,杨某在与亲戚胡某聊天时得知,给肉牛喂食盐酸克仑特罗片(俗称“瘦肉精”)可以加快生长速度,遂通过另一名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亲戚张某联系购买。张某于2月26日在凤台县邦杰医药公司以每瓶0.43元的价格购入瘦肉精1000瓶,再以600元的价格将其中950瓶转卖给杨某。拿到瘦肉精后,杨某用于喂养自家的3头肉牛,在用完100瓶左右时将3头肉牛宰杀并卖给他人食用,非法获利5100元。2011年4月,凤台县药监部门在检查时发现违规出售药品问题,杨某随即案发自首,其未使用的瘦肉精被追回。
2011年7月,凤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某提起公诉。法院于日前审理终结,认为杨某虽有自首表现,但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危害公共食品安全,情节严重不宜适用缓刑。故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