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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金融机构深陷官员泄露重要涉密经济数据案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8日 08: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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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东方证券、财富证券、方正证券、工行某部门、金麦龙资产管理公司、甚至包括国内某重要研究机构,这一连串的名字都出现在统计局官员孙振和央行官员伍超明泄密案的卷宗上。

  五券商卷入数据泄密

  国务院新闻办24日上午召开重要涉密经济数据泄露案件查办情况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监察厅副厅长李忠诚在会上通报,目前已经立案侦查6件6人,其中原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副主任、副处级干部孙振向3名证券行业从业人员泄露统计数据共计27项,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原央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干部伍超明向15名证券行业从业人员泄露25项涉密统计数据,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在伍超明泄密一案中,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东方证券、财富证券、方正证券、工行某部门、金麦龙资产管理公司、甚至包括国内某重要研究机构,均牵涉其中。一些券商的研究人员依赖和伍的同学关系获得了不少信息。记者还解到,金麦龙总经理伍志文目前已被检察机关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起诉。
  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在发布会上表示,孙振、伍超明泄密案背后确实有利益驱动。有的通过和证券从业人员建立合作关系,利用证券机构从业人员指导其买卖股票、谋取利益;有的通过参加证券机构举办的一些活动,比如,讲座、恳谈会等等,获取高额的讲课费用。
  不过,在这一发布会上,官方并未透露刺探机密者的名单。负责审理的西城区法院的相关人士表示,因为涉密的原因,这一系列案件未作公开审理,也不会公开判决书内容。
  虽然这些机构刺探数据的动机略有不同,但无疑都纠葛着数不清楚的利益。据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和证券从业人员“合作”,将涉密宏观经济数据泄露给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证券机构从业人员指导其买卖股票、牟取利益。
  “伍超明的数据主要来自央行的价格监测分析会,会议中通报的许多数据与货币政策的关联度很高,这些数据容易引起金融市场的波动。”一位证券界人士告诉记者,去年6月9日,在一场券商的策略报告会上,一位宏观部门的专家以个人观点的方式,公布了一组5月份数据,包括市场极度敏感的CPI、信贷以及出口数据,这组数据与2天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5月份数据高度相似。在数据泄漏的当天,沪指上涨了2.78%。
  “这轮宏观调控盯的就是CPI、货币信贷,CPI决定是否加息,货币信贷决定是否调准备金率,银行、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对这方面的信息都很关注。如果交易机构提前得到这些数据,就有了一个完美的投资机会,许多人正是利用所获数据与市场预期的差异操作获利的。”一位基金业的人士告诉记者,2月市场普遍预计1月份CPI超过5%。但在数据发布的前一个周末,即2月12日,就传出了1月份CPI或显著低于预期为4.9%的消息。2月14日,外媒引用匿名人士消息称,由于中国调整了CPI的权重,1月CPI同比上涨4.9%。当日,沪指大涨2.55%。统计局2月15日发布的数据也正是如此。

  两官员泄漏9种宏观数据

  据李忠诚介绍,孙振、伍超明等人泄露的宏观数据主要包括几个方面:工业增加值、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国民生产总值(GDP)、全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PPI)、消费品零售总额、人民币贷款增加、广义货币同比增长M2、狭义货币同比增长(M1)等九种。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部分数据在国家正式公布前,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部分数据在国家正式公布前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
  李忠诚介绍,孙振在担任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副主任及局领导秘书期间,于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定,先后多次将国家统计局尚未对外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共计27项,泄露给证券行业从业人员付某、张某等人。经鉴定,这27项被泄露的统计数据中有14项为机密级国家秘密,13项为秘密级国家秘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振有期徒刑五年。
  伍超明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间,于2010年1月至6月,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定,将其在价格监测分析行外专家咨询会上合法获悉的、尚未正式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25项,向证券行业从业人员魏某、刘某、伍某等15人故意泄露224次,经鉴定,上述被泄露的25项统计数据均为国家秘密级秘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伍超明有期徒刑六年。两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据介绍,重要经济数据泄露以后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影响;二、经济秩序遭到了破坏;三、给经济运行带来危害。每一次经济数据泄露以后,股市发生异常波动,异常波动背后就有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出现,所以维护及确保经济数据安全是经济部门和保密部门一项重要的职责。

  外国机构热衷追逐中国经济信息

  2008年,路透社在4、5、6、7月连续数次从“官方消息人士”处提前获知多种月度宏观经济数据。数据泄密,立时被广大公众所关注。直至去年5月,当多家外媒对我国宏观经济数据做出“准确”预测之时,相关部门才对数据泄密问题展开调查。
  其实,外国金融机构对中国经济信息的关注程度远较媒体高出许多。此前,最有名的事件莫过于摩根大通经济学家龚方雄精准预测中国刺激计划。
  2008年8月,摩根大通发布的一份报告中称,中国政府决策层正在审慎考虑一项总金额约为2000亿-4000亿元的经济刺激方案,“包括减税、稳定国内资本市场和支持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等措施。”这份由摩根大通首席经济学家龚方雄撰写的报告透露,该计划的资金规模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1.5%,“而且,这一数字并不包括用以支持四川地震灾区重建的5000亿-6000亿元的支出。”“政策制定者正研究政府智囊团给出的一系列建议,包括将资金用于投资国内的基建工程及社会事业,并以此促进消费;将外汇储备多样化,买入港元、加元、澳元及新西兰元等,并在亚洲市场投资。”
  这一报告当时在中国市场、亚太市场引起了极大震动,有声音指责这一报告毫无根据、误导市场,也有声音指责其涉及经济信息泄露,甚至有流言牵连到国内一著名经济学家。摩根大通亚太区新闻发言人当时表示,这一报告内容是龚博士根据自己针对宏观经济的研究而作出的判断,但具体依据不便透露。但其后很长一段时间,龚方雄都远离了大陆市场。

    背景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资料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资料

  第二百八十二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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