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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回应楼盘跳水 有纠纷按合同约定协商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8日 09: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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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上海部分楼盘大幅“跳水”降价,引发前期购房者的不满。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在27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坚决贯彻国家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将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如果当事人发生矛盾纠纷,应根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徐威说,根据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商品房销售价格是由房地产企业和购房人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协商约定,房地产企业也应该按照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接受监管。

  “如果双方当事人发生矛盾纠纷,应当根据约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解决。上海将巩固调控成果,同时我们也将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做好预案,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徐威表示。

  从新建商品房成交价格来看,上海已连续3个月停涨。徐威表示,总体来看,上海商品住房的供求关系得到了改善,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遏制,调控有了积极的成效。(周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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