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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1日电(记者 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日前出台新政策,支持“草原英才”创新创业。
按照新出台的政策,内蒙古重点选拔3类高层次人才:第一类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海外(含外籍)相当层次的人员;第二类为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国家科学技术奖等国家级专项奖一、二等奖获得者以及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等;第三类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内蒙古明确提出,对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相当层次的人员,除通过特事特议协商确定资金资助外,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对国家科学技术一、二等奖获得者等,一次性给予每人1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一次性给予每人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对列入“草原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高校创新团队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性补贴。
按照新出台的政策,内蒙古将进一步为人才创新创业营造宽松环境;优先支持“草原英才”申报重大科研项目、参与重点科技项目、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其科研自主权、人事管理权和经费支配权,给予50%的申请费、维持费资助支持申请国内外专利,拿出不低于50%的专利转让所得净收入奖励“草原英才”。
内蒙古还将为引进的“草原英才”解决事业编制、个人住房、配偶工作、子女上学等问题,并为他们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购买人身、财产等商业保险,提供厅级或厅级以上医疗保健待遇。
内蒙古从2010年开始实施“草原英才”工程,计划利用5年时间,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100名左右,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400名左右,重点培养本土高层次创新人才200名,培养本土高层次创业人才500名。截至目前,内蒙古共引进高端人才325人,培养本土高层次人才335人,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农村牧区实用人才47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