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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1月3日电(记者胡苏)记者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继9月中旬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稳定当前食品价格十项措施的通知》以来,全省各地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稳定食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市场供应稳定,蔬菜价格明显回落。
完善价格异动协商机制。福建各地均出台了启动价格协商机制的相关措施。如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在中秋、国庆期间对猪肉有关品种、空心菜、上海青、包菜等实行零售协商价;三明市设立了蔬菜、猪肉、冻肉直销点,猪肉、蔬菜按低于市场价格的协议价销售。
加快“菜篮子”基地建设。截至目前,福建省已改造新建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323家,其中生猪基地147家,蛋禽基地48家,蔬菜基地128家。基地可调控商品猪年出栏总量达284.1万头、年上市蛋品总量达4.85万吨、年上市蔬菜总量达101.72万吨,分别占全省城镇消费总量的22.2%、17.9%和20.6%,进一步提高了政府调控保障能力。
有力推进平价商店建设。近期以来,福建省已建成平价超市125家,社区直供点62个,集贸市场平价摊位323个。在福州市,专门开通了“菜篮子社区平价直通车”,已开进全市52个社区,直通车蔬菜价格比市价便宜一到两成。
着力降低市场流通费用。福建省各地市分别采取措施,不同程度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从严控制超市和农贸市场收费项目标准,开展农贸市场进场费、摊位费专项检查。
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近期福建省蔬菜价格下跌明显。据福建省物价局监测,10月25日,18种主要蔬菜零售价格与9月15日相比12跌6涨,平均跌幅达7.9%;与去年同期相比,可比的16种蔬菜价格12跌4涨,平均下跌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