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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安全 银行应担责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4日 1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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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4日讯 记者今日从央行获悉,《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备付金银行对客户备付金的监督职责。同时,备付金银行应根据客户备付金的监督管理要求,与支付机构建立的客户备付金数据核对机制以及相应的核对措施。在客户备付金发生损失时,支付机构与备付金银行应当分别承担的责任。

  央行表示,该该征求意见稿起草的目的是为规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支付行业健康发展。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附件: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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