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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北京部分地铁站周边自行车存车费上调的报道,市发改委昨天责成相关区县核查,并明确表示,近期将严查自行车存车费私自上涨现象,确保关系民生项目的价格稳定。
昨天,媒体报道了丰台区上调自行车存车费,丰台区发改委迅速调查。经查,上调属于经营企业擅自涨价,丰台区发改委当日即责令企业恢复原价,并将约谈企业负责人,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报道中提到的天坛东门地铁站存车费上涨情况,东城区发改委表示,该区2002年已出台了非机动车收费标准,目前仍在按照此标准执行,并非擅自涨价。同时,东城区发改委将对辖区内所有非机动车存车处进行检查,发现私自涨价和不按照规定执行的从严处理。
此外,海淀区发改委表示,该区的自行车停车收费维持原价,并未涨价。
据了解,按照《北京市定价目录》规定,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目前,本市城区自行车存车费分别由原城八区物价局在2002年前后确定,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存车场条件及自行车类别实行差别化收费。
市发改委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关系民生项目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县也要加强价权内政府定价项目的价格监管,认真查处违规提价和擅自提价等问题。消费者如发现违规收费,可拨打12358举报。(记者 姜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