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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颖彦)今天上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1年第8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其中,标示名称为“珍珠活络二十九味丸”、“诺里莎”等30种药品发布违规广告情节严重。
公告称,8月份共监测到“严重违规行为”的药品广告285条,均为平面媒体发布。
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任意夸大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部分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此外,违规广告涉及药品品种77个,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和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行为。
发布违规广告
部分药品情况
广告标示产品
广告标示名称 批准文号 广告标示生产企业 广告标示经营企业 发布次数
珍珠活络
二十九味丸 国药准字Z20063680 未标示 未标示 15
健胃止疼胶囊 未标示 未标示 城乡四层 4
珍宝丸 国药准字Z15021615 中蒙制药 天保堂 4
天麻眩晕宁合剂 国药准字Z20083010 陕中制药 银河大药店 7
奥星一号 国药准字H61022832 奥星制药 美术馆东药店 5
降糖舒丸 国药准字Z20090392 国医堂制药 东单大药房 5
调经至宝丸 未标示 华威药业 天宝堂、金药堂等 10
诺里莎 国药准字H12021032 金虹药业 东单指定药店 12
心脑清软胶囊 国药准字Z20043179 未标示 东单大药房 8
因克瑞斯健脑片 国药准字Z20090222 未标示 绿色大药房 5
参茸大补膏 国药准字Z43021037 湖南爱生药业 未标示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