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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大限将至地方突击控房价 被指急功近利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1日 10: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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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三角城市的楼市调控政策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昨日(11月10日),广东省中山市发布《关于稳定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将限价标准定在5800元/平方米,且有效期到2011年12月31日。

  消息甫出,其“保质期”仅52天的限价令引起了多方争议,有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坦言,这明显是为了应付调控任务,是典型的“急功近利”。

  事实上,最近1个月以来,同处广东省的佛山、珠海也曾出台过楼市新政,前者欲放松限购,但不到一天宣布暂缓,成为“短命政策”;后者推出看似严厉的“双限令”,但同样被质疑为“温柔炸弹”。

  中山限价5800元/平方米

  中山市住建局官网昨日公示的《意见》显示,全市新建“单套商品住房合同销售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的 (按建筑面积计算,下同),市国土资源局暂缓在中山市商品住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系统受理网上签约手续;单套商品住房合同销售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未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登记备案资料的,市国土资源局暂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部门同时还出了该政策的实行期限,即发文之日起到2011年12月31日止。即,“有效期”仅52天。

  根据中山住建局公布的2011年住房价格调控目标,今年中山商品房成交均价应低于全GDP增幅 (即11%),而去年2010年中山全市商品住宅均价为5273元/平方米,按照上述增幅,房价控制目标刚好也在5800元/平方米左右。

  中山市住建局的“良苦用心”似乎不言自明,把限价的标准锁定在5800元/平方米似乎就是为了完成此前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

  昨日,记者曾向中山市住建局发出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并未得到相应回复。

  52天有效期被指“急功近利”

  中山市国土局数据显示,今年前9月,该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6072元/平方米,同比2010年上涨15.4%,上涨幅度已经超过既定目标4个百分点。

  其实早在今年10月份,有关部门就已经 “坐不住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10月份,中山就已经开始暂缓发放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大户型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

  合富辉煌提供的数据显示,6月份到9月份的4个月中,中山城区144平方米以上大户型商品房的成交均价分别已经高达8690元/平方米、7990元/平方米、8769元/平方米、7759元/平方米,均大幅超过5800元/平方米的限价标准。合富辉煌分析指出,中山控制大户型预售证的发放,其实是以中小户型的较低成交价来平衡整体成交均价。

  但仅仅52天的限价能否取得预期成效?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其实中山的房价基数比较低,所以5800元/平方米的上限极有可能是中山市在经过一番“计算”之后得出的结论,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房价上涨幅度。

  “哪有限价限52天的?”广州社科院研究员彭澎指出,中山此举太“急功近利”,显然只是为了应付“上边”交代下来的调控任务。

  地方政府的“纠结”

  52天的限价在韩世同看来是一种极其“荒唐”的做法,在这场地方政府房地产调控“大戏”中,却从不乏令人费解的“闹剧”。甚至有业内人士调侃说,这是一场“闹剧”接力赛。

  10月11日晚间开始,一则诞生于佛山、仅维持了12个小时生命的房产调控新政引起了轩然大波,佛山放松限购的“苗头”虽然被扼杀在摇篮之中,但对于珠三角其他城市来说,却是“余波未了”。

  本月初,“双限令”夜袭珠海,令市场和开发商措手不及,但这则看似“要命”的双限令却只将限购对象对准了主城区,且有媒体称可能会在实施中存有漏洞,从而被外界质疑“太温柔”。

  彭澎表示,限购、限价会抑制成交量,从而影响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和GDP增幅,出于“保政绩”的考虑,很多地方政府其实是不愿意限购、限价的,但迫于中央的压力,所以只好被动地制定相应的政策。

  “本来不属于硬性限购的地方,如果不主动限购的话,一是担心一旦硬性政策下来,会被‘限’得过于严格,二是担心如果完不成房价控制目标,会被问责,”韩世同认为,“但是主动限购的话,楼市受到影响,GDP也无从保障,从目前来看,地方政府还未把握好这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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