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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试点发行地方债的主要细节已经敲定,将于15日启动发行。从目前披露的消息看,上海市将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首批4个试点省(市)中拔得头筹。在业内人士看来,自行发债在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处理上又向前迈出了一步,打开了地方政府举债的“前门”,也将推动地方政府负债逐步透明化。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发行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此次债券发行分为两期,分别是36亿元3年期、35亿元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券。而从上海自行发债的形式来看,两期地方债均采用了主承销商承销和招标相结合的方式,由国开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三家分别为主承销商,而其他承销商共有17家。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安国俊认为,无论从项目融资、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角度,还是从防范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的角度,发行地方债券都是地方政府融资阳光化、市场化的路径选择。
目前,在财政部代发地方债形式下,每年地方债的发行规模都维持在2000亿元。国泰君安首席宏观债券研究员姜超认为,如果能建立起一套自主发债的管理机制,在地方资金需求仍十分旺盛的背景下,地方债规纳能会扩容。在地方债融资渠道畅通后,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会部分向地方债搬家。
根据审计署今年6月27日公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2011年第35号文),2012、2013年仍为地方债务到期的高峰期,两年地方债务到期额度分别为18402亿元和12195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地方自行发债可以说是打开了地方政府融资渠道的“前门”,而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这样的“后门”也将越关越小。让地方政府的债务从隐性逐步走向透明,有助于控制债务风险。从这次自行发债的试点来看,也是遵循着这样一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