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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11月11日获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今天公布了自行发债承销团成员名单,国家开发银行等10家银行入围。
据悉,为规范深圳市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制订了《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评价办法》。经对申报机构的债市能力指标、机构实力指标及对深贡献指标等进行审核评分,确定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主承销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将同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分别签订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协议,并发放资格证书。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