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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清理行政事业收费为小微企业“减负”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3日 15: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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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济南11月13日电(记者席敏、任腾霄)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13日介绍说,为帮助小微型企业尽快走出当前面临的经营困境,山东将全面清理涉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为中小企业减轻负担。

  据山东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历来重视小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针对小微型企业当前遭遇的经营困难,已采取增加差异化信贷政策、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多项措施予以支持。

  据了解,今后一段时期山东将逐步清理涉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收费监督检查,坚决取缔省以下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和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严禁自立项目、自立标准、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或变相收费。

  同时,山东还将认真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中的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商业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向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截至2010年底,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到68万户,其中,私营企业53万户,从业人员648万人;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46567户,从业人员703万人;年创造增加值和税收分别占全省60%和66%,提供的就业岗位已占全省城镇就业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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