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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地产网讯
11月16日,新城市(中国)建设有限公司公告称将进行一系列股本重组,包括股份四合一、增加法定股本、配股、股份供股、发红股;另外,将斥3亿元人民币收购广州市物业发展投资公司。
公告指,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决定批准公司进行复牌建议,但须于明年2月28日前达成复牌条件,并获上市科信纳。
公司同时宣布,将斥近3亿元人民币收购广州市物业发展投资公司,该物业公司持有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西路22-23号的物业,并透过租赁该物业产生收益。
据公告介绍,上述物业的土地使用权已获授予,自2003年12月29日起,年期为50年。包括面积27,080.54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其上建有若干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总建筑面积为45,108.34平方米。其中总面积约12,390.74平方米已用作兴建多幢单层至六层高的楼宇,适合作较高端工业/办公楼用途。
于公布日期,该物业共有57个租户及已出租85个单位。该物业的占用率约为该物业可出租总面积的约94%。
据悉,新城市(中国)股份自2003年12月30日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现继续停牌。而广州物业主要业务为在广州从事物业发展及物业投资,与暂停买卖前新城市集团在中国物业发展的主营业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