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成都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具体标准将以省政府正式文件为准
11月1日,财政部第65号、66号财政部令,正式公布修订后的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其中,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定在5000-20000元的范围,成都增值税的起征点会定在多少?
昨日,成都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黎隽表示,增值税起征点可能为2万,具体的标准以省政府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细则将于近期出台并执行。
据了解,其实从2005年8月1日开始,全省早已修改了增值税起征点,即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提供修理、修配、加工等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那么如果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定为2万,又能让多少人从中受益呢?
“前段时间,我们也对新的起征点使用范围受益纳税人数量,进行了一个初步测算。”黎隽说,按照2010年年底的数据来进行测算,如果初步按2万来算,成都市受益的个体工商户大概会有7万户左右。如果按2万测算,以前每个月大概要缴600块,现在在2万以下就可以节约这部分税收成本。
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发布文件,从11月1日起上调增值税起征点,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增值税起征点具体标准由省财政厅在规定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记者陈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