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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出新规堵截非法集资 监管深入保险领域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7日 08: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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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信贷趋紧政策下,民间集资一直暗潮涌动,监管层正在着力厘清一些涉嫌非法集资的融资方式,这种监管行为已经深入到了保险领域。日前,保监会下发了《关于禁止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的通知》,各保险公司进行自查自纠,并要求将涉及民间借贷的情况上报保监会,其中明确指出,保单质押不得贷款给非保单持有人。

  多个保费“出口”存风险

  记者采访我省保险公司了解到,上述通知规定:严禁利用保单质押贷款将资金贷给非保单持有人;严禁开展委托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严禁串通金融机构出具虚假存款证明挪用资金;严禁违规购买有关金融产品;严禁超标准和超范围使用回购融入资金;严禁改变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用途;严禁截留挪用保费或串通保险代理机构截留挪用保费;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参与民间借贷。

  据某保险公司有关人士介绍,最有可能的“出口”一是保单质押贷款,二是截留保费。

  保单质押贷款出现增长

  就保单质押贷款业务而言,实际上今年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增长。“尤其是那些趸交几十万上百万元的私企业主,他们为了筹集流动资金,想到了保险抵押贷款,我们的业务员也会提醒他们,所以今年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相比往年使用频率高许多”,省内某大型寿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

  有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三大保险公司国寿、平安和太保的保单质押贷款额度较去年底新增100亿元左右。“实际上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愿意开展这种业务,对保险公司非常有利,也就是直接吃息差”。上述保险公司人员表示,保单抵押贷款如果还不起保单就失效了,而且贷款的基数是与现金价值有关系的,保险公司是没有风险的。

  就用途来看,保单质押贷款很多都是合规合法的正常贷款,“一些中小微企业买了大额保单,资金紧张就来抵押了周转,这是正常的合规的业务。最终要看贷款是否流向了民间借贷加以区分。”

  缴保费“绝缘”现金降低挪用风险

  对于挪用保费这个现象,采访中,保险公司人士表示,若是在前几年来,这个风险还是较为突出的。因为当时代理人代收现金保费的现象比较突出,而代理人又参差不齐,所以时不时出现代理人侵吞保费的事件。但是随着支付手段的便捷化,这种现象已经越来越少了,因为目前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实行保费从投保人银行账户代为扣缴业务,代理人无法接触到现金,因此发生频率越来越少。当然,有些中小公司和支付不便的农村地区还有收现金保费的现象。

  同时,对于新规提及的其他几种违规行为,我省保险公司人士认为发生几率不大,作为制度严格甚至是上市企业的保险公司一般不会铤而走险,“保险公司都是追求稳定,民间借贷风险太大。”同时,该人士也认为,“保险公司在县级以下的机构保费管理不规范,投资渠道少,个别地方也可能又出现上述风险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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