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指出,为从根本上遏制三江源地区生态功能退化趋势,探索建立有利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会议批准实施《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试验区包括玉树、果洛、黄南、海南4个藏族自治州21个县和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
方案要求按照尊重文化、保护生态、保障民生的原则,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相结合,科学规划,改革创新,形成符合三江源地区功能定位的保护发展模式,建成生态文明的先行区,为全国同类地区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力争到2015年,植被平均覆盖度提高15到20个百分点,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城乡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到2020年,植被平均覆盖度提高25到30个百分点,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城乡居民收入接近或达到本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会议认为,预算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对规范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行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有必要修改完善。修改的基本原则是:(一)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二)健全财政管理体制。各级政府之间应当建立财力保障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做到规范、公平、公开。(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五)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完善预算审查监督。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