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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容易引发内幕交易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不断完善“异动即调查、涉嫌即暂停、违规即终止”等规则措施,减少违法者的可乘之机。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8日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动落实相关意见,加强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形成防治合力,从制度层面实现对内幕交易的源头治理。同时,集中监管资源,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行为,保持持续高压态势。
据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中国证监会把打击内幕交易作为监管和执法重点,立案查处了一大批内幕交易案件。2008年至2010年10月,证监会共获取内幕交易线索412件,其中,通过交易所监控发现316起,通过日常监管发现41起,通过媒体报道发现18起,信访渠道发现36起。对以上线索,证监会全部做了仔细的核实和调查。
同时,证监会加大了对内幕交易的行政打击力度。2008年至2011年10月,证监会在对各类线索核实的基础上,共立案调查内幕交易案件135起。近4年间,除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外,证监会共对27起内幕交易案件涉及的48名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对3名当事人予以市场禁入。诸如“马中文案”、“由春玲案”等新型内幕交易案件得到查处。
与此同时,该负责人介绍,随着立法和司法解释的逐步完善,中国证监会加大了对内幕交易案件的刑事追责力度,对调查发现内幕交易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08年至2011年10月,共移送内幕交易案件39起。“黄光裕案”、“上海祖龙案”、“天山纺织案”等移送司法机关的多起重大、典型案件均已开庭审理、定罪宣判,同时,还有一批案件正处于刑事调查中。
此外,鉴于少数内幕交易案件涉及党政官员违法犯罪,中国证监会加强了与纪检监察机关的配合,通过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顺利查处了几起有影响的案件,如刘春宝内幕交易高淳陶瓷案、李启红内幕交易中山公用案等。
“内幕交易的查处是监管部门的普遍难题,突出表现在调查难、认定难和追责难。”负责人说。不过,他同时表示,有不断完备严密的法律制度作依托,有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有广大投资者和新闻媒体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坚持不懈、坚定不移地打击和预防,证监会一定会有效治理内幕交易行为,降低其危害程度。
他同时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动落实相关意见,加强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形成防治合力,从制度层面实现对内幕交易的源头治理。集中监管资源,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行为,保持持续高压态势,坚持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处罚、及时移送、及时公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坚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提高内幕交易违法犯罪成本。
对容易引发内幕交易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不断完善“异动即调查、涉嫌即暂停、违规即终止”等规则措施,减少违法者的可乘之机。
此外,还要做好执法宣传;继续推动配合高法、高检,制定出台有关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查处内幕交易案件的证据规则和证明标准,加大对内幕交易案件的认定和追责力度。